巢湖市亚父园区亚父路与港口大道交口西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 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 号)等有关规定,我市拟对巢湖市亚父园区亚父路与港口大道交口西南侧片区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建设。现将该片区初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予以公示(具体以最终批复为准),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6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将相关意见或建议书面反馈至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7室。
联系人: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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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巢湖市亚父园区亚父路与港口大道交口西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
巢湖市亚父园区亚父路与港口大道交口西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主要内容
一、成片开发基本情况
本片区位于巢湖市亚父园区西南部,北至亚父路、东至港口大道、南至已出让工业地块、西至裕溪河;涉及亚父街道书桥村,总面积 16.4067 公顷,其中农用地 10.8793 公顷,建设用地 7.3077 公顷,未利用地 0.7568 公顷。
二、成片开发的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1.成片开发必要性:本成片开发方案是落实巢湖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需要、落实巢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需要、满足城市开发的需要。
2.成片开发主要用途:本成片开发区域内用地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
3.成片开发拟实现的功能:通过成片开发,主要实现的功能是工业发展功能。
三、规划符合性
本方案编制依据《巢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巢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将当年实施计划纳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片区全部位于《巢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未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四、成片开发计划
本成片开发区域内拟建项目主要为工业项目,《方案》实施期限为2024-2026年,方案实施符合巢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实施计划,成片开发计划具备可行性。
五、成片开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
本次成片开发片区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公益性用地比例为 44.54%。其中,基础设施用地比例为44.54%。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自然资规〔2023〕7 号)、《安徽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实施细则》(皖自然资规〔2021〕4 号)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不低于40%的要求。
六、成片开发的土地利用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方案》通过科学确定年度成片开发的规模、用途及规划强度,有利于打造布局集中、配套完善、结构完整的城镇建成区;新增的产业用地有利于吸引优质项目和人才,为当地人民提供较多隐性就业岗位,促进社会稳定。
附图1:片区位置
附图2:用地规划图 稿件来源:巢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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