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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最薪通知:超40℃,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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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7-8 20:2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6日,
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
该局已下发通知,
要求做好夏季高温天气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加强酷暑高温时期
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
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各作业单位要按照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信息,严格遵守高温作业时间要求。

日最髙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日最髙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施工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在气温最髙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髙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应急抢险需要,不能按规定停止高温作业的单位,应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减少高温接触时间,同时做好防止高温中暑的应急准备。

高温期间,各在建项目要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采取“干两头、歇中间”的方法,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作业区和宿舍区须保证良好的防暑降温条件,特别是地下室、人工挖孔桩、管道等密闭的作业环境,要保证通风措施;工地办公室、休息室和职工宿舍要做到宽敞、明亮、通风,配备淋浴间,有条件的可配置饮水机、电冰箱、空调等防暑降温设备。

各工程项目部不得以职工宿舍闷热为由,擅自将职工安排进入在建工程内住宿休息。要在施工现场提供足够茶水、清凉饮料;并在施工现场配备急救器材和药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避免疲劳作业。

来源:合肥日报
编辑:蹇倩雯
审核:王蕾、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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