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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任何时间段内!巢湖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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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9 21: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巢湖市岁末年初烟花爆竹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及区域:禁放区域为凤凰山街道、卧牛山街道、亚父街道、天河街道、半汤街道,禁放时间为全年任何时间段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二、在禁放区域有下列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下列处罚: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派出所依法进行询问查证,并依法予以处罚;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0551-82610110

巢湖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 巢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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