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老庆 发表于 2015-11-27 19:29:52

这块由巢湖市文物管理所立的石碑能算文物?

这 能 算 文 物?   在西门原居巢区区委、区政府大院里,具体在原居巢区委组织部办公楼前,有一块由巢湖市文物管理所立的石碑。   石碑左上角写:“巢湖市不可移动文物”,中间一排大字是“原居巢区委组织部”,右下落款:“巢湖市文物管理所,二0一五年八月十六日立”。   这能算文物吗?从这两层小楼看,它既不是有纪念意义的革命历史或重大事件遗址、遗迹,也不是具有独特文化或民族风格的古建筑,更不是什么考古新发现。从使用它的机关看,原居巢区委组织部仅存在11年。是2000年撤巢湖地区建立地级巢湖市时开始的,2011年区划时结束。再说一个正常的工作单位,又有什么立碑的必要呢?   看了这样的文物碑,我哑然失笑。这不仅太没有文化了,而且还十分无知愚蠢!                                       

银屏老百姓 发表于 2015-11-27 19:54:49

发表于 2015-11-28 10:45:39

你真无知?那房子所建何止11年,是时代的印记,自然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发文者把原居巢区组织部在此办公11年,看成房子11年,真是胡乱联系。这所老房子原居巢区在用,之前的小巢湖市在用,再之前的巢县在用。居巢区现已不存在,这所房子更应保留,市文管所做法是对的,支持!只是文管所在碑中要载明该房所建时间、使用者等。

老兵老庆 发表于 2015-11-29 14:41:04

回 命 的帖子

命:你真无知?那房子所建何止11年,是时代的印记,自然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发文者把原居巢区组织部在此办公11年,看成房子11年,真是胡乱联系。这所老房子原居巢区在用,之前的小巢湖市在用,再之前的巢县在用。居巢区现已不存在,这所房子更应保留,市文管所做法是对的,支持!只是文 .. (2015-11-28 10:45) images/back.gif

我再无知,也不会认为这栋房子才建11年。我明白地说居巢区委组织部存在11年,这栋房子是50年初代就有了,但尽管如此,它也不能成为立碑的文物。

阳光方圆123 发表于 2015-11-30 09:20:53

这块碑上就不能写“原居巢区委组织部”!!!还是“文物”

发表于 2015-11-30 11:55:57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我想那栋二层小楼,不能叫“文物”吗?

老兵老庆 发表于 2015-11-30 12:09:57

回 阳光方圆123 的帖子

阳光方圆123:这块碑上就不能写“原居巢区委组织部”!!!还是“文物” (2015-11-30 09:20) images/back.gif

我用手机把这一栋两层小楼和文物碑拍了下来,可惜本网络输送照片空间小,发不上来。最好请你们去现场看看,百闻不如一见嘛。

阳光方圆123 发表于 2015-11-30 13:55:29

回 老兵老庆 的帖子

老兵老庆:我用手机把这一栋两层小楼和文物碑拍了下来,可惜本网络输送照片空间小,发不上来。最好请你们去现场看看,百闻不如一见嘛。 (2015-11-30 12:09) images/back.gif

这个图片我在手机上看到了!

阳光方圆123 发表于 2015-11-30 14:24:06

就是这个图

老兵老庆 发表于 2015-12-1 19:27:06

我说立碑的人没文化,他们反讽我无知。那么好吧,退一步说,就算你有立碑立的道理,但碑上的文字也说不通。上一排字说是“不可移动文物”,那也就是不动产了。中间一排大字“原居巢区委组织部”,这是单位,是属于不动产吗?如果要与上面符合,应该在“原居巢区委组织部”后面加上“办公楼”三个字,就统一起来了。谁没有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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