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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平头老百姓

到底这是谁的错,我的损失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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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16: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讲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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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17:3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所说对方当事人对民警说和城北派出所所长很熟,而自己因此觉得处理不公一事,可以向公安局长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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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20 17:55: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就消消气吧,你要是听到机动车事故,那你这就不算什么了!
我过年前,在健康西路和湖光路岔路那,我绿灯正常行驶,看有个电动三轮车闯红灯,我就急刹车挺住了,当时因为在下小雨,骑车的人穿着雨衣,帽檐压得很低,估计视线不清,装到我车右前保险杠,然后翻车了,怎么办呢,出警的阿SIR劝我,没事就带去医院看看,就算了,要经过大队处理,保险公司,那人家就讹诈上,那就是大窟窿了!我算认倒霉了,最后协商陪人家700!    就当是给人家拿回去多烧点纸钱吧!     楼主,人有时候就是咽不下这口气,但交规,你没办法!消消气吧!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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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21 09: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9楼你说的很在理,我平时是在非机动车道骑车的,不过二库那里貌似没有非机动车道,我也不知道我该从哪条道骑过去了。其实就是这样的,本来没多大的事,如果当时我跌倒在地上起不来对方那么多人能过问一下,而不是她后到场的某个同事气势汹汹的出口伤人甚至扬言要动手,和民警说什么熟不熟,或许这个事情可以很和平解决,没有争吵。
还有11楼说得好,老百姓需要什么,无非就是想得到一个公平公正,该是怎样就是怎样,不能因为和谁“熟”就可以偏袒。现在我也已经不想计较什么了,既然事情过去就算了,气消了就好了,谢谢楼上几个安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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